(一)知识产权
1、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于正在申请(备案)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但尚未取得授权的作品,参赛者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对于在获奖后仍然没有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的作品,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做出书面保证。
2、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如因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主办方、承办方等单位经济、名誉方面损失,主办方、承办方等有权要求相应参赛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3、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
(二)宣传与保密
太湖奖设计大赛有权使用参赛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与大奖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但不仅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参赛方需在报名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作品,组委会不承担由于公开展示所导致的损失。
(三)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须如实填写,一经提交不可修改。如参赛者在提交后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的,组委会有权不进行任何修改;如出现虚假信息,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为保障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赛事规则及作品实际情况,调整作品的参赛类别。
(四)报送资格
仅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具有参赛资格,但不可重复报名。为避免重复报名,请于报名前与相关参与方确认。若发现重复报名,由此引发的荣誉及奖金归属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重复报名的双方无法在组委会规定时限内协调一致,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
(五)结果通知
所有评审结果等重要通知将通过官网及报名系统进行发布,请参赛者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参赛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的,所有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六)参赛者的作品一经提交,则默认同意以上条例,大奖组委会保有最终解释权。
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部、江苏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无锡市人民政府
执行承办: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滨湖区人民政府、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管委会、江南大学设计学院
特别支持:XXY Innovation 设计思维与战略咨询
支持单位:江苏阳光惠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无锡新诤信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江苏经纬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