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成果管理
/ Results management (一)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未经作者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可组织参赛者与相应企业进行对接,将设计成果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成功转化。
(三)编制大赛活动宣传材料,在国内外进行展示、推介,扩大赛事的知名度与影响力。